校園業務-本縣113學年度資賦優異鑑定相關計畫
1.依據本縣112學年度第二次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決議辦理。
2.請各校務必請各班導師將旨案鑑定「簡章」資訊(準備資料、注意事項等)及鑑定期程表於家庭聯絡簿載明供家長知悉,俾利本府進行後續鑑定安置與提供特教服務。
3.旨案鑑定簡章(含表件)亦可至「苗栗縣特殊教育網」
(https://spc.mlc.edu.tw/)-「業務公告及表單」-「鑑定安置-資優」下載運用。
發布時間: |
2024-09-19 13:38:50 |
發布單位: |
坪林國小教導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