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專案公告-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10日至110年8月23 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,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
一、配合繼續維持疫情二級警戒,公私立幼兒園、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、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自110年8月10日
至110年8月23日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,合先敘明。
前述加強防疫管制措施期間,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,得申請防疫照顧假,說明如下:
(一)於加強防疫管制措施期間,家長如有照顧「12歲以下(意即未滿13歲)之學童」,或「國民中學、高級中等學校、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」之需求者,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
(二)前述家長,包括父母、養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(如爺爺、奶奶等)。
發布時間: |
2021-08-17 08:30:31 |
發布單位: |
坪林國小教導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