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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公告-110學年度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換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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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檢送本縣110學年度「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換證實施計
畫」,請轉知並協助貴屬符合資格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申請
換證事宜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辦理。
二、旨揭人員換證資格說明如下:
(一)中華民國國民設籍苗栗縣滿6個月以上(110年5月7日前
滿6個月以上)或107學年度至109學年度曾受聘本縣各國
民中小學原認證項目授課節數共達50節以上,並提供服
務學校開具服務優良證明(在校授課科目需與換證項目
相符)。
(二)持有107學年度核發之苗栗縣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。
(三)無教師法第14條、15條及16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
第31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。
三、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前開申請換證者於申請期限
內(110年4月06日〜110年4月20日止),採網路報名,網
址:https://website.mlc.edu.tw/wzd004838/,填報相關
資料,並於110年5月8日(星期六)換證審查時攜帶相關資
料至本縣造橋國小參加審查作業。
四、本案換證作業係採書面審查作業,申請人如經審查作業通
過者,本府將換發合格證書予前揭申請換證教學支援工作
人員。


相關檔案

110學年度辦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 作業 簡章.pdf


發布時間: 2021-04-06 09:07:24
發布單位: 坪林國小教導處


聯絡資訊

電話04-25921334

地址:苗栗縣卓蘭鎮坪林里7鄰86-2號
No. 86-2, Pinglin, Zhuolan Township, Miaoli County 369 , Taiwan (R.O.C.)
最後更新時間:2024-04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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